」是老莊學說的核心思想 ———— 的基本特質。

「和」意指「和諧」,「道」是老子思想的最高哲學範疇,「道」的基本特徵就是「和」。老子肯定「道」生化天地萬物的運動根源和根據是「和」,「和」主宰著天地萬物的生發,天地萬物只有在「和」的境界中才能生發、運化。

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道生一」,是對道體本身的描述,道就是一,一就是道, 道是一個絕對的獨立的存在。萬物都是陰陽二氣相互作用的結果,因而都具有陰陽兩種屬性,是陰陽的統一體。老子通過這樣的表述,認為「和諧」是萬物生成的一個必要的條件。而「和」與其他萬物一樣,是以「道」為根本的,沒有「道」就沒有陰陽二氣,也不會有「和」。「沖氣以為和,有了「和」,萬物在其中得以生發、運化。

「道」以萬物為實在內容,萬物以「道」為存在依據。「道」既是一切事物相互依存、對立統一的根本,又是萬事萬物生生不息的動力之源。老子說:「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告訴我們,和諧是道的規律,認識了「和」就能夠認識道的無形,道的玄妙,道的規律。這是有智慧的表現。不知常,妄作兇」。「兇」是什麼?就是背「道」而馳的不良結局。

老子認為世界的本然狀態就是一團「和氣」。「和」是一種圓融的狀態,是「道」的基本特徵。莊子繼承老子「和」的思想並更加發揚。從宇宙的觀點延伸至生命的意義,得出「天人合一」的論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莊子借用「和」的範疇,表述一種融洽、協調、平緩的狀態和境界,「天人合一」涉及自然和調、家庭和美、人際和順、社會和諧、身心和適等多方面的內容。

《莊子》關於「和」的思想非常豐富,今本《莊子》32篇中明確提及「和」字的有57處。莊子認為,「和」是天德、天道的本性,是萬物生成的緣由。

莊子說,夫德,和也。」「德」是「道」在「物」的呈現,莊子認為「和」是德的本性「德」存在各物之中自然融洽,並於適當的時、地條件下自然地呈現。莊子稱之為「和」此外「和」也是修身養德的途徑,「德者,成和之修也」。

莊子進一步指出,「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本大宗,與天和者也。所以均調天下,與人和者也」。「和」這一天德、天道的本性,行之於天地,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和宗源;行之於社會,就能令社稷和睦調順。因此,在人們的生活中,應該處處遵循天德、天道的「和」的本性,「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這才是人生追求的幸福快樂的境界。

「和」關係著萬物的生成與運作,所以「和」與天地萬物的關係也是十分地整全與深入的。綜而言之,老莊有關「和」的思想大概可歸為三類,一為「人與自然之和」,二為「人與社會之和」,三為「人與人本身的和」。

人與自然之和。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世間一切本就符合歸法於自然。事物與自然和諧相互促進,共謀發展。莊子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人與自然之和也就是莊子所說的天和是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和諧共生、和睦共處,天人合一」的理想狀態。既能循天之道、又順物之性,事物就得以自然生長,並與外物和平共處,互不傷害。自然得以和諧而造福萬物。老莊認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狀態也是事物的圓滿狀態,具有持續發展的特點。

道的和諧也表現在人和社會的關係上。人與社會的和諧,也就是人和,是指人與人之間和睦共處,社會秩序公正、平等,道德風尚良好的社會理想狀態。莊子認為人本來是與道同一、內外不分的,但隨著道的異化,人就產生了自我意識,有了人際價值分辨,開始好同惡異,患得患失,貴貴賤賤,爭名奪利,是己非人等等,而要脫離這種異化就要依乎天理,順應自然。根本措施就在於加強自身修養,以達到心境空明,與自然之理為一的境界。用之於實踐,就是當一個人遊於世俗間而不為名位所動搖,不為榮辱而悲或喜。此外社會和諧的穩定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統治者如何來處理他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系。老子是主張「無為而治」的,無為並不是不要任何作為,而是順任自然不妄為。莊子則強調只有有道之士才可以入世應世,成為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帝王

三、人與人本身的和諧心和,是指人在沉思冥想的悟道過程中,人的心靈在體驗中同宇宙本體的深不可測,妙不可言的和諧融合狀態。莊子要求人要豁達大度,持寬容精神,不為外物所動,虛空內心,忘卻外物,以持守淡泊和虛靜的心境當人們悟道時,人的面前就會展現一個新的世界,人的生命和心靈也因此在這個世界裡獲得了舒暢的實現。人是身心靈三者的聚合,身、心、靈三者在一個人的生命中各有其不同的具體的意指,然而若其身、心靈三者能夠在吾人的生命中各安其位,互相協調,發揮功能,那就是和諧。身、心、靈的統一就是「心

道家的修煉,講求自然,順天應人,以心合道,體道合真。天和人和心和是相互關聯連成一體的,它們是莊子實現和諧途徑的最終落腳點。天人合一就是指通過人本身具備的覺醒跟實踐,然後到最後去證成的,這個證成,當然就是人的人格的實現,也是人的生命意義的最高實現。

老莊之道的核心義理在,中華文化的核心精神在」是天地萬物生發的本質」是生命生成的軸心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自然規律的特點是生長、養育萬物而不恣害眾生;人類的最高行為準則就是只施德行而不爭功名。 這就是 」的精神與作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掌握了」的義理,就能悟,從而得到真正的智慧。生命自然祥和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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