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神對話》三部曲而享譽全球的暢銷作家尼爾‧唐納‧沃許認為,在我們的生命中,不可能沒有神,祂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這是許多人所無法相信的。他們無法相信,神的最大承諾:我永遠都和你在一起,直到時間的終點。
「有求,必應」。這公式尼爾稱之為「個人創造法」,也即是某些人所說的「吸引力法則」。尼爾說,「吸引力」是個工具,這工具由神所創造,而這工具是給我們與神一起使用的。只要使用適得其所,它會是最有效的工具(我們同時也明白,為什麼有人運用個人創造,但卻認為無效、令人失望和灰心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把「吸引力」用在這工具原本設計的目的上。)
那麼,這工具的目的是什麼?它是要創造一個幸福、平靜和喜悅的生命,給你所接觸到的人和你自己——-順序是如此的 (別人在先,然後才是自己)。
藉由「個人創造法」就可在生命中創造我們想體驗的一切。尼爾說,生命是藉由這些來展現的:
- 吸引力能量--給你力量
- 對立法則(Law of Opposites)--給你契機
- 天賦智慧--給你洞察力
- 神奇的喜悅之道--給你想像力
- 迴圈之道--給你永恆性
尼爾說,你甚至可以把這個系統或運作稱呼為「神」。你創造實相的能力,是神性的一種展現。這就是它永遠有效的原因,要讓它失效是不可能的。這是宇宙的根本原理,也是事物的本性。生命就是神。是神成為神,而它所變成的下一個東西也是神。這是個既複雜又不可思議的系統,它包含產生所謂「生命」展現的一種運作過程。
這系統是一個迴圈。在你心中想像這個圓圈。在這個圓圈裏,生命的運作產生了生命的展現;生命的展現創造出生命的經驗;生命的經驗又創造出生命的運作....一個帶動一個,再帶動另一個,然後再帶動另一個......如此無開端,沒有止盡。它都是一體的。
就生命的創造面來看,它是個運作;就生命的顯現面來看,它是個展現;就生命的影響面來看,它是個經驗。而它如何影響我們,這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所以現在,當我們談論自身能產生創造實相的力量時,我們永遠不會再問說:「神的城在哪裡?」
尼爾說,「 一切萬物都充滿了神奇;因為神奇就是神的本質、神性的本體和你存在的本然狀態。進入你的神奇之中,從那種神奇的地方,去想像你的未來、你的生活,以及下一個你對自己是誰所抱持最好的夢想中最偉大版本的全體實相。這樣,你就能在整個世界裏散播神奇,進而達成你來到這世界的目的。」
神奇的喜悅之道給你想像力,讓你透過吸引力能量及對立法則來得到所有你牽引來的一切,並且讓你用最有創意的方式,創造出唯有豐富的想像力才能變現出來的體驗。當你能夠運用吸引力能量、對立法則、天賦智慧和神奇的喜悅之道來建構吸引磁場、創造背景、洞察一切,並選擇當下此時此地你所希望去體驗的,生命就變成一趟非凡的探險。
尼爾說,你在地球上的生活(如同你現在正在創造的),就是這趟探險的結果。如果對你的創造(個人的或全體的),有任何不喜歡的部分,你都可以重新再創造它。......在下一個你對自己是誰所抱持最好的夢想中、最偉大的版本裏。
個人創造最令人振奮的,就是它可以為全人類做的事;讓我們可以認識自己,認識生命,認知宇宙和地球的運作,並能運用它來體驗我們自己,同時創造美好的世界。所有的生命都是一體的。尼爾因而特別強調,個人創造以「他人」做為出發點是最好的。首先要聚焦在他人、他人、永遠在他人——永遠不要聚焦在自己,要為自己創造什麼——那麼自己所想要體驗的,將會以七倍的效果實現。不論你想要為自己創造什麼,就為別人創造它吧。這能讓吸引力能量發揮到它最大的力量。
為什麼這會有效:「你帶給別人甚麼,你就帶給自己什麼。」因為在究竟的實相裡,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並沒有「其他人」的存在,只有自己。當你明白這一點,你就會明白有關如何比神更快樂的所有一切。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