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緣說,又稱四緣論,是佛教對於緣起的一種解說,認為一切有為法的生起,須仗因緣(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等四種緣。心識的生起,當然也應具此四緣;這四緣會生出所有心與心所法,又稱四緣生法。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佛典稱之為「一切法」或「萬法」,屬於心理者名「心法」,屬於物理者名「色法」。一切色心諸法非自然生或偶然生,必仗他力而後得生;無論心法色法皆從因緣生,故名「因緣生法」,因緣是「因」,「因緣所生法」就是「果」。一切莫非「緣生」,故一切法不離「因果」。
佛教因果論的理論重點是四緣說。佛教各派對於「緣」的解釋頗不一致,部派佛教時期,一切有部有見於南方的《法聚論》講二十四緣,北方的《捨利弗毗昙》講十緣,理論紛繁,於是加以簡化,只列舉南北兩論中的前四種: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合之為「四緣」。並突出因緣為四緣中的重點,認為因緣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視為因中之因。四緣後被小乘和大乘認為是一切有造作事物所借以生起的四類條件概括了一切因緣。《中論,觀因緣品》:「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大乘中觀學派強調緣起性空,因緣相對於「果」來說才有意義。
一切法莫非緣生,「緣」通名「原因或條件」,共分四種,以大乘佛教的觀點說明:
(1) 因緣 (也稱為親因緣)
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如麥種生麥,稻種生稻。此因緣之體性有二:1、種子,指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染、無記等一切法;此種子於異時能引生自類之種子(稱為種生種),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稱為種生現)。2、現行,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能熏成第八識中之自類種子(稱為現熏種)。
(2) 等無間緣
謂心、心所之生起係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無有間隔,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各自有別,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
(3) 所緣緣
凡心、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所產生結果之時,心、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唯識宗特分為親所緣緣、疏所緣緣兩種。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
(4) 增上緣
亦如小乘所說,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生起之原因條件。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如小乘所說之六因,悉得攝入此中。
四緣生識 , 就是四緣和合而產生「識」, 四種緣和合而產生我人的「了別」功能、「了別」的現象。「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萬法都離不開「識」, 離不開了別,是依於了別而產生的。四種緣和合而產生了別,也就是「四緣生識」。這四種緣,第一種緣,是最根本的,是「親因緣」,也就是「種子」。第二種緣是「等無間緣」,「等無間」的力量,就是前後剎那相續而出,前前帶動後後,像瀑布的流水前一滴水後一滴水,像放電影前一幀畫面後一幀畫面,相貫而出。為什麼會有「等無間緣」這個力量存在呢?法爾如是,是一種純粹的、生機盎然的流淌。第三種緣,是「所緣緣」,就是與相分相對應的物事。第四種緣,是「增上緣」,就是要有根識(我們八識都是有根的)和其它各種條件提供相應的支持,就是增上緣。比如說,眼睛要看到東西,要有空間的距離,還要有光線,還要有一個作意的念頭也就是起心動念,這些內容都是增上緣。
四緣說,將緣分成四大類,一切有為法的作用,必定要依靠這四緣。由此四緣,方能生出一切心與心所。這種分類法,是根據作用來區分,因此同一個物體中,可能同時具備四緣。四緣和合,一切有為法的作用都是經由這四種緣的和合而生成,故稱之為四緣生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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