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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活在世上不是為自己而向生活索取什麼,而是試圖使別人生活得更幸福。——奧斯勃

幸福是什麼?之前讀過一本有關「幸福是什麼」的書──《幸福是什麼:不丹總理吉美.廷禮 國家與個人幸福26講》。本次的讀書心得就來介紹這本好書。

本書作者吉美.廷禮出生於195299日,擁有美國賓州州立大學的碩士學位。於1974年開始任公職。20084月成為不丹首位民選總理。他現在已退出政壇,當起「幸福傳教士」。本書是廷禮總理多年來在世界各國重要集會,針對國家幸福力(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GNH)演講的精華,中譯本於2012/12出版。

吉美.廷禮說,沒有幸福的心,無法創造幸福。現代人有沒有能力創造幸福?生活在此時此刻的環境,我們要如何創造自己的幸福?這本書讓我們對幸福產生深刻的思索。這是一本讓我們與自心對話,創造幸福的書。

人發覺自我的存在,有兩個不同的方式:一種是以自我為中心,向外尋求。從刺激、反應中,滿足其自身。第二種是思索我為何存在?向內省視而體悟到自身及外境等種種存有,都是各種因緣條件所構成,實則無有一個永恆不變的自我可得。由於角度不同,因此,對幸福的追求,也就產生了不同的面向。

吉美.廷禮指出,對於多數人而言,五種感官的快樂感覺(觸覺、嗅覺、味覺、聽覺、視覺)是幸福和滿足的來源。不過,幸福如果是靠外在刺激而來的,就不只是短暫的,多數甚至是危險的。除非它跟內省或是沉思取得平衡,透過對我們心靈真實本質的了解,產生滿足與幸福的內在來源。他強調,如果一味地向外馳求,那麼當我們遭遇挫折失敗,或是到最後,當死亡降臨的時候,發現我們還是無法持有任何東西,那時,我們將可能無法面對自己匱乏而又空虛的人生,就算再懊悔,也無法補救。

要清楚認知,你自己就是幸福的源頭。付出和給予是比得到或持有,具有更大幸福感的來源。你可以在家中、在教堂或寺院裡、在許多場合為某個人或為大家祈福;為身邊遭遇困境的人絞盡腦汁想辦法,幫助他人後悄悄離開;用大愛手去幫助有需要的人;鼓勵、肯定或讚嘆別人;即使不富裕,也會解囊助人……這些時刻,都讓我們感受到了幸福。所謂幸福,不是達到目標以後獲得的滿足感,而是現在就與身邊的人分享且不求回報。人生短暫而寶貴,與其等待將來的成功帶給自己幸福,不如現在就與身邊的人分享,享受觸手可及的幸福。

從當下觸手可及的幸福,再擴及到人的一生,幸福則是「幸福就該是歡喜出生與養育,有意義與有收穫的工作,在滿足與保障中老去,在尊嚴的詳和中辭世。」這跟《禮運大同篇》所描寫的大同世界的幸福之境類同──「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有了整體的幸福藍圖,進而就能生出更深層的心靈幸福:「幸福是什麼?我認為當人處於穩定、支持性高、平靜的環境中,身體基本需求得到滿足,心靈也安詳平和,綜合上述要件產生的持久狀態,便可稱為幸福。」

幸福的更高境界,則是希望為群體創造幸福的渴望。真正的愛,在放棄個人的幸福之後才能產生。吉美.廷禮說:「幸福是什麼?幸福的美妙之處,在於能引發慈悲,想要為他人帶來幸福。在為他人增進幸福的過程中,自己的幸福感會變得更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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