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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死是人生的兩大課題:生從何來,死往何去?我人如何面對生死?如何了悟生死?是人生修行的關鍵課題。

生死的由來,佛教說為「十二緣起」,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循環相續的結果。也就是說,在「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的循環之下,有情眾生一期又一期的生命便因此流轉不已;構成有情生死的這十二個條件互為因緣,因此稱為「十二緣起」或「十二因緣」。

佛教主張「緣起」,「十二緣起」的十二個過程就緣起法的法則,此而談因緣法,表示「因緣之下,有其法則」,其發展絕非混亂或不契合的,更不可能於法而有所違背,所以說「有其法則」;唯有因緣契合相應,並符合其發展軌則,如此才有機會促成其事理而形成法。「十二緣起」歷經十二個階段,依此而完成一次生命的現象(分段生死),完成十二因緣法的法則。

 十二因緣的流轉如下:有情眾生由於一念「無明」,因而造作各種「行」為,因此產生業「識」,隨著業識投胎而有「名色」,繼而「六入」成形,藉著六入接「觸」外境而產生感「受」,而後生起「愛」染欲望,進而有了執「取」的行動,結果造下業「有」,「生」命的個體就此形成;有了「生」,終將難免「老死」,「死」又是另一期生命的開始。以上的流程稱之為「流轉緣起」。  

十二因緣就像一條鏈子,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生命緊緊串連在一起。人本來可以跳出十二因緣的束縛,但是由於貪、瞋、癡煩惱的牽引,所以不容易出離十二因緣的流轉。因此,若欲脫離三世輪迴,得到解脫之道,只有泯滅生死根本的「無明煩惱」,唯有「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此才能究竟解脫。以上的流程稱之為「還滅緣起」。十法界當中的緣覺聖者雖然生不逢佛世,但能夠從十二緣起的流轉、還滅現象了悟「非生非滅」的真理,因此稱為「緣覺」。

《中阿含經》卷十〈習相應品〉說,了解十二因緣流轉帶給生命的諸多苦惱,便能有信;習信,便有正思惟;習正思惟,便有正念正智;習正念正智,便有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習解脫,便得涅槃。這段話可說是道盡了「十二因緣」法的價值所在。

星雲法師說,十二因緣是有情眾生生死流轉的根源。一般的生命起源說法是直線的,依佛教的因緣法來看,生命是「無始無終」,是圓形的。一個人除非能夠證悟解脫,否則一期生命結束,死亡的只是肉體,生命將隨著業識繼續流轉。所以,在三世相續的生命中,儘管我們的身體有五趣六道之別,生命主體卻是一個。有些不明生命現象的人認為「死亡就是消滅」,這就是不明因果的「斷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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